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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
北京朝阳户口,外地工作后回京,档案能否回京以个人名义存放。 AH1911050003301(请注意内容后备注)
内容
【三级案件】你好!我之前在北京工作,后来去外地工作,北京户口没有迁出。现在又回京工作,档单能否以个人名义存放在北京。我是朝阳区的户口。 AH1911050003301备注:此案件为市一体平台转办的咨询类案件,回复勿以目前政民系统时间为准,请于2019年11月6日前回复。谢谢
信息类别
咨询
状态
已办结
办理部门
区人力社保局
提交时间
2019-11-05 15:02:34
附件
办结回复
您好,您反映“北京朝阳户口,外地工作后回京,档案能否回京以个人名义存放”的问题,现回复如下:如您需在我中心办理个人委托存档,应满足以下条件:1、具有朝阳区城镇户籍;2、在劳动年龄内且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(男60周岁,女工人50周岁,女干部55周岁)三个月以上;3、人事档案现存放在具备组织人事权的用人单位或存档机构。如您满足上述条件,请您持身份证、户口簿,同时提供现存档单位名称,到我中心领取《商调函》。因您未留下联系方式,因此我中心未能与您进行电话联系。如您还需咨询其他问题,请拨打我中心咨询电话:57596100,或前来我中心进行现场咨询,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5号院15号楼A座。
附件
办结部门
区人力社保局
办结时间
2019-11-06 10:06:16